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省新产品计划是一项政策引导性计划,省科技产业化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科技活动的重要体现,通过计划的实施,旨在引导我省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我省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省科技厅常年受理省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并根椐项目上报的时间和数量,实行分批不定期评审。为认真做好省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新产品计划的支持范围
(一)优先支持下列范围的新产品:
1、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包括电子与工程、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航空航天及交通等高新技术产品;
2、能够促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科技支撑的新产品;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特别是原创型新产品;
4、对本地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先导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和带动作用的新产品;
5、利用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并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新产品;
6、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的新产品。
(二)原则上不支持下列范围的产品:
1、常规食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2、传统手工艺品;
3、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4、动、植物品种资源;
5、高能耗及污染环境的产品。
二、省新产品计划的立项条件
省新产品是指在本省范围内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开发的全新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一方面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省新产品应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申报省新产品计划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省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政策;
(二)在本省范围内首次开发或有重大改进创新;
(三)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四)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
(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项目申报要求
凡在本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省新产品计划项目。
(一)申报材料:
1、《浙江省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2、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证明;
3、申报项目若涉及环境污染问题,需提交有关解决污染问题的技术方案(报告)。
(二)申报方式:省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1、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通过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 申报项目(网址:http://pm.zjsti.gov.cn/lib/default.html)。
2、书面申报。完成网上申报后,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同时报送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浙江省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样表详见附件),纸质申请表必须是系统显示“待形审”后再进行在线打印,申请表每页背景会显示“审核通过”的字样,要求用A4纸打印,盖好公章并报送至我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科。
(三)申报时间:
第一批:2017年4月20日前
第二批:2017年7月20日前
注:请各乡镇、街道或有关部门,组织做好所属企业的新产品申报工作,并要求在第一批申报中基本完成。
联系电话:82021747 联系人:屠赛飞
附件:浙江省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绍兴市上虞区科学技术局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