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开始的3年里,省财政将设立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两山(一类)”和“两山(二类)”建设3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3年共安排162亿元,实施竞争性分配,择优支持48个县(市、区)。
振兴实体经济财政专项激励资金
为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2017-2019年实施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突出以提升亩产税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为核心目标,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选择18个县(市、区),省财政给予每个县(市、区)每年专项激励资金1亿元。
“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
为更好地践行“两山”重要思想,促进区域统筹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2017-2019年实施“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突出以提升农村常住居民和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水平为核心目标,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选择12个县(市、区),省财政给予每个县(市、区)每年专项激励资金1.5亿元。
“两山(二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
为更好地践行“两山”重要思想,扎实推进“两富”“两美”浙江建设,2017-2019年实施“两山(二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突出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居民收入水平为核心目标,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择优选择18个县(市、区),省财政给予每个县(市、区)每年专项激励资金1亿元。
据省财政厅估算,这次工作将调动各县(市、区)至少统筹自身财力162亿元以上,引导社会、金融资本投入162亿元以上,预计3年投入超500亿元。
转自sohu新闻,http://mt.sohu.com/20170322/n4841485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