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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政策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企业 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作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admin1  时间:2017-03-15 16:52  点击:   字体: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企业

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作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市人才办〔20112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

    《关于进一步发挥企业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作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已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将《意见》印发给所属企业,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快人才引进开发,更好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创新发展。

 

 

中共上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9 

 

关于进一步发挥企业

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作用的指导意见

 

    企业是经济建设的主力军,是人才创新创业的主阵地,也是人才开发和需求的主体。为贯彻落实《上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建设,加快形成政企联动的人才工作格局,更好地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现就进一步发挥企业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作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增强企业开发人才的主体意识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战略性资源,是推动企业永续发展的力量和源泉。企业引进培养一个人才,往往可以带来一个项目,壮大一个企业,培育一个产业,繁荣一个地区,富裕一方百姓。从上虞发展的实践看,广大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企业主动引进培养人才、用好用活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上虞乡镇企业敢为人先,率先出击,到上海、杭州等地吸引了一大批有勇有谋、敢于创新的经营管理人才,一大批知识丰富、成就卓越的专业技术人才,实现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加速了农村的工业化和上虞的现代化进程。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创新发展,更加需要人才的支撑和引领。

    企业是人才集聚的高地,也是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主体。企业主体作用发挥如何,不仅直接影响到企业人才的开发和集聚,更影响到全市“人才强市”战略的有效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企业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和帮助企业大力引进人才、主动培养人才、积极使用人才。广大企业特别是企业家要牢固树立“人才强企”的理念,切实强化主体意识,把人才开发作为企业的优先发展战略和首要目标任务,增强人才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人才引进开发步伐,努力推进企业人才的有效集聚。

    二、加大企业引进人才的工作力度

    引进人才是企业加快人才集聚、推进创新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广大企业要以开明的心态、开放的理念、开拓的精神,大力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围绕企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和预测,既立足企业现实需要积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又着眼企业长远发展做好人才储备。要高度重视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引进,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对企业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管理提升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国际人才流动加速的有利时机,以项目合作、高薪聘用等方式,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更好地推动企业国际化进程。

    坚持多渠道引进人才。企业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协作,通过共订引才协议、共建实习基地等形式,引进对口专业高校毕业生。要坚持以项目为载体,在招商引资中引人才,在收购兼并中并人才,在项目合作中带人才,更好地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要积极参加外出“引智强企”活动和市内人才集市,加强与猎头公司或人才中介机构的联系与协作,加强对专业人才网站和虞籍大学生信息查询平台的利用,依托市内外人才市场、专业机构和网络平台大力引进企业急需人才。要高度重视柔性引才,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以兼职兼薪、特聘顾问、成果转化等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来企业开展人才智力服务。坚持以优厚的待遇引人才,对于高层次人才可实行“一人一策”、股权配置等引才政策。

    强化企业引才政策支持。企业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外出引才活动和本市人才集市免收展位费。允许企业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免费发布招才引智信息,在市教体局招生办公室免费查询虞籍大学生相关信息。企业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海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五年内给予人才个人每人每年0.5万元至2万元补助,具体执行《关于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2009]41号)和《关于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委办[2010]92号)的规定。企业引进虞籍高校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企业一次性补助,并在三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4800元定额标准依次减扣相关规费,具体执行《关于鼓励虞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意见》(虞政发[2011]15号)的规定。

    三、加快企业培养人才的工作步伐

    开发培养“本土人才”是“人才强企”的重要内容。广大企业要大力破除“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重生产经营、轻人才开发”,“重项目投入、轻人才投资”等错误观念,切实加大人才开发培养力度,着力提升企业人才整体素质。要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和人才队伍现状,研究制定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现代经营理念和管理才能培养,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培养,对高技能人才的操作技能培养,不断适应企业创新发展的需要。要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种类型、各种层次人才成长规律研究,有步骤、分层次地对员工进行全方位、前瞻性、系统性培训。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的投入,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2.5%比例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优先用于人才培养。

    加强企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广大企业要建立企业内部培训学校,健全企业培训师队伍,加强对员工的经常性培训。要加大与高等院校、职业技校、科研院所合作培养人才力度,积极利用高校、职校师资力量和科研单位研发力量,以委托培养、联合办班、课题开发、项目合作等方式培养企业急需人才。要加强与专业培训机构的联系与协作,选送优秀人才参加MBAEMBA及各类专业提升培训。要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既要积极邀请有关专家教授到企业作专题讲座,又要大力选派优秀人才参加各类进修深造和学术技术交流。要注重岗位培养,对有潜力的年轻人才,企业要大胆压担子、给位子,让他们在重要岗位经风雨、长见识、增才干。

    大力推进重点人才培养。广大企业要高度重视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紧密结合企业转型升级,以高新项目为载体,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在项目的开发和实施中培养造就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要高度重视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通过与高等院校联办硕士研究生班、选送进修深造、院士专家对接、参与重大项目攻关等措施,加快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步伐。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企业技能培训师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和技师研修制度,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攻关等活动,不断提高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培养人才的政策支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出资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每人1万元、0.5万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培养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人才个人一次性500元、1200元、2000元培训补助;企业人才获得上虞市级以上有关荣誉的,给予人才个人0.3万元至5万元奖励,具体执行《关于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2009]41号)的规定。

    四、优化企业使用人才的机制平台

    用好用活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是引进、培养人才的最终目的,是留住人才的最好方法,也是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广大企业要切实强化以用为本的理念,优化人才选拔使用机制,牢固确立开明开放的用人理念,坚持不拘一格选人用人,凭真才实学选人用人,做到因人制宜、量才使用,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实现价值搭建平台、创造条件。要建立健全以职务岗位为基础、以绩效考核为依据的考核评聘机制,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人才选任方式,更好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要切实打破家族制的企业治理模式,大力选用优秀人才进入企业中高管理层,不断优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素质结构。

    优化人才创业创新平台。企业要大力加强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及其他各类研发机构建设,切实规范中心的运行管理,推进科技人才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利用院士专家和博士后智力成果服务企业创新发展。要积极创造条件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为科技人才发挥作用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企业建立绍兴市级以上院士专家工作站,按照《绍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实施办法》规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家20万元经费补助。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和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奖励和享受研发经费企业所得税抵扣政策。

    加大人才关爱激励力度。要强化薪酬激励,建立健全以绩效考核为核心、与人才智力贡献密切挂钩的多元分配体系,将人才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实际贡献及成果转化产生的效益直接挂钩,将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要高度重视对高层次人才的股权、期权激励,支持技术和管理要素入股,真正把人才与企业打造成利益共同体,努力形成企业与人才共谋发展、共图繁荣的良好局面,对于企业给予高层次人才的股份,待其行权或套现时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要切实强化人才福利保障,落实各类人才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政策,对一些特殊人才,可采取购买商业保险、缴纳补充养老保险的方式,提高人才的福利待遇。

    强化人才住房政策保障。实施城北首期人才公寓建设,按照“政府出资、统一建设、限价销售、用于人才”的模式,为企业人才提供7.5万平米、900套左右人才公寓。推进企业自建人才公寓建设,通过新征、盘活存量等方式,在“两区”、街道和中心镇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组织需求企业在“限定套型面积、产权不得分割和上市交易”的前提下,参与竞拍建设人才公寓。实行人才住房补助政策,企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上虞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上荣誉的人才新购商品住房,给予20万元至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人才租住商品住房,给予每月400元至2000元补助。具体执行《上虞市人才住房补助暂行办法》(市委[2011]15号)的规定。

    五、强化企业“人才强企”的组织保障

    健全组织机构。广大企业要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配强配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队伍,加强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提升培训,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并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依托,建立企业内部完备的人才开发组织网络,为企业人才开发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人员保障。市级有关部门要定期对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进行培训,进一步完善企业考核评价体系,把人才机构建设、人才经费保障和人才工作情况作为企事业单位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高度重视人才,切实优待人才。

    完善工作机制。广大企业要制定和落实人才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查、考核制度,不断推进企业人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企业人才发展规划,明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科技研发人才、技能人才等不同类型人才的开发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推进计划,增强人才开发的指导性、科学性。要建立和完善人才开发的资本投入机制,将人才开发资金纳入企业生产成本预算,按企业产值份额抽取一定比例的经费。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人才发展基金,为人才开发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支持。

    造浓重才氛围。广大企业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我市加快人才强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宣传企业重才爱才的政策措施,增强各项政策的知晓度。要组织开展优秀人才的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