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虞市委办公室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委办〔2010〕92号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中办发〔2008〕25号)、省委《关于大力实施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暂行办法》(浙委办〔2009〕73号)和《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绍市委办发〔2010〕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海外高层次人才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建设创新型社会的重要力量。面对当今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日趋深入的发展大势,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高端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越来越成为一个地区参与国际竞争、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特需资源。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高级管理人才以及科技领军人才,是较快集聚一批一流人才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一个地区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区域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大举措。
近年来,随着我市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科技进步的深入推进,海外人才引进数量日益增加,作用日趋明显。但与区域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相比,我市海外人才的总量依然偏少,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一些具有国际战略眼光、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较为缺乏,迫切需要利用当前国际人才流动加速的机遇,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强和改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和服务,更好地发挥他们在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把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政策体系,按照“政策扶持与市场配置相结合、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刚性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海外高层次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为实现上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总体目标是:从2010年起,力争用5-10年时间,在我市机械装备、精细化工、轻工纺织、照明电器、光伏及绿色能源、建筑建材等重点产业领域引进5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其中列入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5名以上。
我市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在国外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在国外工作1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虞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外企业、科研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担任中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备国外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四)我市紧缺急需的其他创业创新人才。
三、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管理。按照“定期更新、动态管理”的要求,建立在虞工作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全面收集、分析全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基本信息,为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咨询和决策依据。建立虞籍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及时收集登记虞籍海外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及个人就业、创业意向等自荐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就业信息发布和向用人单位推荐工作。编制企事业单位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定期对企事业单位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及时发布企事业单位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为海外高层次人才与市内单位合作牵线搭桥。
拓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加强与海外人才中介机构、海外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等专业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帮助引进我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大赴海外招聘高层次人才力度,组织企业和用人单位参加省、绍兴市海外人才招聘活动,赴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国家、地区引进人才。依托浙江省人才网、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中国留学英才网等网络平台,定期发布海外人才需求信息和创业政策,吸引海外人才来虞创业。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借助出国经贸考察洽谈活动和招商引资,做好海外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和人才引进工作。充分发挥海外虞籍乡亲和我市企业驻海外办事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与海外留学生组织、华人华侨社团的交流联系,组织“虞籍海外学子上虞行”等活动,开辟人才引进渠道,健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网络体系。
强化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支持。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力度,企业新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2009〕41号),享受第一类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奖励和补助政策,在到我市企业工作头五年内,给予人才个人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助;属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研究员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国际知名企业、研究机构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备海外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且取得博士学位的创业人才,另给予人才个人一次性5万元安家补助。
四、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虞创业
实行创业资助。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虞创业扶持力度,对列入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来虞创办A、B、C三类项目(A类为具有国际领先技术,可以直接产业化生产的项目;B类为具有国际成熟、国内领先的技术,产业化程度较高的项目;C类为具有国内先进技术、代表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项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按照《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创新创业启动资金;具有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品在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需求,分别给予A、B、C三类项目两年内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并享受税费等其他优惠政策。对虽未列入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但对我市产业结构优化提升具有较大推动作用的海外人才创业项目,经专家评审视项目前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助,对三年内所租用的200平方米以内的工作场所和10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公寓实行租金全额补助,每年最高补助5万元。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实行前三年全额、后两年减半奖励。
放宽准入条件。海外高层次人才以高新技术成果在虞创办企业,对注册资本可放宽要求,在虞创办的独资、合资企业,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有关优惠政策。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以知识产权入股创业,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独资企业的,以其专利、专有技术、科技成果作价经权威部门认定后可高至注册资本的70%。
搭建创业平台。启动建设上虞市科技人才创业服务中心,鼓励支持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上虞经济开发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工业功能区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科技开发和创业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吸引凝聚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投资创业。积极发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促进和引导作用,以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公司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进行风险投资。大力鼓励市内知名企业与海外高层次人才进行项目合作,合力推动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虞创业创新。
五、优化海外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
加强日常联系服务。建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海外高层次人才制度,每年对海外高层次人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倾听他们的呼声和要求,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与问题。组建海外高层次人才俱乐部,采取统一组织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海外人才开展经常性的联谊与交流,丰富海外人才的社会活动和文化生活。积极拓展海外人才联系服务渠道,通过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联系卡、召开座谈会、进行国情培训、组织科技考察、疗休养及生日祝福、圣诞贺卡等形式,加强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经常性联系与沟通,营造重才爱才良好氛围。
优化工作生活环境。对我市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2009〕41号文件)第一类人才享受落户、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工作等优惠政策。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18周岁以下子女,由公安机关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居留许可或多次往返签证,符合条件并愿意落户的,按规定予以优先办理。发放海外高层次人才就医绿卡,本人及其子女就医时,由导医护士全程陪同,并帮助办理门诊、急诊、住院等手续,如遇比较严重的疑难病例,优先安排专家会诊,提供优质医疗和护理服务。子女入学时,根据其要求安排我市优质学校入学,免收择校费或借读费。配偶在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按“对口对应”原则予以接收安排;在我市创业和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按《上虞市人才购房货币化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市委〔2008〕36号)享受购房货币化补助。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我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还可为引进人才购买商业补充保险。
加大表彰激励力度。定期评比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广泛宣传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虞创新创业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对表现突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优先推荐为国家“千人计划”、省海外人才引进计划、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钱江高级人才引进计划”培养对象、绍兴市领军人才和上虞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对贡献突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授予“市长奖”或“上虞市特级专家”、“上虞市荣誉市民”等称号。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评估管理,对因触犯法律或个人原因未履行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合同)的,终止其享受的相关资助及待遇等。
六、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成立上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侨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贸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地税)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政府上市金融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工商局、团市委、市科协等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在上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小组下设上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专项办”),作为工作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涉及海外人才引进管理工作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协同配合,落实政策,优化服务,搭建平台,确保引得进、用得好。“专项办”要加强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认真落实人才引进管理工作重要事项即报、一般事项季报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面上运行情况,确保引才任务和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中共上虞市委办公室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25日
附: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责任单位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市委组织部
|
1
|
负责全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的牵头抓总,承担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小组专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协调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有关督促检查。
|
2
|
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有关配套政策、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活动。
|
3
|
负责向上级组织部门申报推荐海外高层次人才名单、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
4
|
牵头做好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的海外人才摸底、推荐申报和政策享受等工作。
|
5
|
牵头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俱乐部的组建和管理,加强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经常性联系、沟通;牵头开展“虞籍海外学子上虞行”活动,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系卡发放、座谈交流、培训、疗休养等联系服务工作。
|
6
|
牵头开展全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人选遴选和有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评比表彰工作。
|
7
|
做好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小组交办其他工作。
|
市委宣传部
|
1
|
牵头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
|
2
|
负责宣传文化领域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管理的相关工作。
|
3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
市委统战部
(市侨办)
|
1
|
加强与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领域的重点社团、海外留学人才、留学人员家属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络与服务,在海外人才中广泛宣传我市发展成就与引才政策,动员广大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虞创业和工作。
|
2
|
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有关代表人士培养和政治安排工作,切实维护海外人才的合法权益。
|
3
|
协助做好在虞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虞籍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企事业单位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和海外引才工作联络站及联络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
4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1
|
负责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规划的衔接工作。
|
2
|
组织在我市工作(服务)的海外专家学者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规划制定和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
|
3
|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研究制定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和措施。
|
4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
市经济贸易局
|
1
|
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与产业结构调整有关规划的衔接工作。
|
2
|
牵头做好符合我市领军人才政策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遴选和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
3
|
协助做好在虞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虞籍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和企事业单位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工作。
|
4
|
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专家评审组有关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
|
5
|
配合做好市内企业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合作的引导和衔接工作。
|
6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
市教育体育局
|
1
|
牵头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虞籍海外学子上虞行”活动。
|
2
|
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
3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
市科学技术局
|
1
|
牵头制定全市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专利、专有技术、科技成果等入股评价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优化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科技政策环境。
|
2
|
牵头组织企业创新载体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引导我市知名企业与海外高层次人才进行科技、项目合作,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对引进人才的吸引和集聚能力。
|
3
|
牵头做好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虞创业政策的落实工作。
|
4
|
协助做好在虞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虞籍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和企事业单位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编制工作。
|
5
|
牵头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专家评审组组建和项目评审工作。
|
6
|
配合做好海外人才俱乐部的组建、日常运行管理和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的海外人才摸底、推荐申报和政策享受等工作。
|
7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
市公安局
|
1
|
负责为在我市工作(服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优先办理居留许可、多次入出境签证、落户、复籍或入籍手续。
|
2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
市财政(地税)局
|
1
|
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做好有关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助、创业扶持等资金拨付、管理监督和列入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的海外人才奖励、补助、创业扶持等政策享受工作。
|
2
|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研究制定财政科技资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倾斜的激励政策和措施。
|
3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
市人事局
|
1
|
会同市委组织部牵头制定和实施全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有关的配套政策、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活动。
|
2
|
做好在虞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虞籍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和我市企事业单位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编制、海外引才工作联络站和联络员队伍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配偶工作“对口”安排、国家“千人计划”和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等培养对象的推荐等工作。
|
3
|
加强与海外人才中介机构、海外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等专业机构和有关网络平台的联系与合作,定期发布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引进我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
4
|
组织市内有关企业和用人单位参加上级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和海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
|
5
|
配合做好全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人选遴选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
6
|
配合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俱乐部的组建和日常运行管理、“虞籍海外学子上虞行”活动、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的海外人才摸底、推荐申报和政策享受等工作。
|
7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
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
|
1
|
保障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劳动权益,负责为有需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就业登记等劳动保障业务工作。
|
2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
市卫生局
|
1
|
牵头做好全市卫生系统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
|
2
|
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医疗服务优惠政策。
|
3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
市上市金融办
|
1
|
负责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风险投资的引导协调工作。
|
2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
市对外贸易经济
合作局
|
1
|
牵头组织我市企业驻海外办事机构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
|
2
|
负责在出国境经贸考察洽谈、招商引资活动中向境外机构发布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
|
3
|
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在虞创办的独资、合资企业享受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
4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
市工商局
|
1
|
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虞创办企业的注册资本放宽等优惠措施。
|
2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
团市委
|
1
|
加大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的团结凝聚工作力度,及时把他们吸收到青年企业家协会等组织。
|
2
|
配合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俱乐部的组建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
3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
市科协
|
1
|
组织邀请在我市工作(服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参加有关学术交流活动。
|
2
|
配合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工作专项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